3·15来临之际,昨日全省400多家代理商汇聚省城,签署了《山西省代理商行业自律公约》。按照公约,所有签署公约的代理商需自觉履行保护消费者消费安全和利益,反不正当竞争等方面的义务。一旦签署者出现违背《公约》情况,代理商联合会将追究其责任。
《自律公约》规定,签约企业需确保商品安全,不任意涨价、抬价、压价,不经营伪劣商品、国家明令禁止产品、不合格产品,经营活动中不隐瞒真实情况。凡违反 《自律公约》的单位,代理商联合会将先行主动进行处理,依据不同情况给予警告、通报批评、取消《自律公约》成员资格,有违法行为者交由国家相关执法部门处 理。